注册保安服务公司办理许可证条件及准备资料:
说明:保安服务许可证需要两位至三位保安服务许可证人员,除了广东省发的证书只能在广东省使用外,其他省的不可以在广东省使用,如需要申请广东省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没有人员的情况下,我们可以提供人员的资源服务。
一、普通型保安服务公司(门卫、巡逻、守护、随身护卫):
1、保安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任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有关业务工作经验;
2、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万;
3、提供的保安人员应为专业人员,对法律法规有专业培训
4、有固定的住所安置安保所需的装备物品
5、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安保人员管理制度
二、押运型保安服务公司(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
1、有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注册资本;
2、国有独资或者国有资本占注册资本总额的51%以上;
3、有符合《专职守护押运人员Q支使用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守护押运人员;
4、有符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专用运输车辆以及通信、报警设备。
注:第二类安保服务公司,国企部门才有资格申请。
已经备案的保安服务公司分公司、外省保安服务公司跨区域服务项目相关情况发生变化应当向省辖市公安局提交书面材料,换领备案证明。
三、保安公司注册具备条件如下
(一)注册资金一千万以上,实缴认缴都可以;
(二)有至少两张保安管理师,法人和高管必须考有保安管理师资格和有关业务的工作经验。
(三)主要高管人员的身份说明、简历、保安师证复印件及原件;
(四)有至少两辆车车型可以咨询邓先生;
(五)有大于两百平方的办公区和大于三百平方的训练区;
(六)有办公场所和提供保安服务符合规定的设施、设备。
(七)验资报告也可以找邓先生做的;
(八)公司基本信息:公司名称、注册资金、经营范围、法人股东监事身份信息;
(九)注册地址租赁合同以及房产信息(注册在经济区可由经济区提供);
(十)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及股东及出资比例。
(十一)物业公司没有办理保安服务许可证,中标会被质疑;
(十二)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
(十三)财务人员上岗证与身份证复印件及有效其他资料、其它规定的注册材料;
(十四)我司可代办新申请保安服务许可证;
(十五)收购转让现成带保安服务许可证公司:有带资产业务或单牌照转让;
(十六) 也可以让邓生备案异地在广东的保安服务公司等服务。
五、注册保安公司的流程与审批步骤
1、网上进行相关资料提交;
2、向主管部门提交保安服务公司设立申请表;
3、主管部门受理并在15日内对经营场所、设施建设等情况进行现场考察。
4、主管部门作出审核意见并且15日内作出决定。
5、对符合要求的核发保安服务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我司可提供服务:
(1) 可代办新申请保安服务许可证;
(2) 收购转让现成带保安服务许可证公司:有带资产业务或单牌照转让;
(3) 保安服务公司异地备案等服务。
保安公司转让,转让的保安服务公司情况如下:
许可证:保安服务许可证
经营范围:门卫、巡逻、守护、随身护卫、安全检查、安全风险评估、秩序维护
股权架构:2个自然人
1.转让意向:明确。
2.公司目前业务:主要业务每年利润100万左右。
3.出让方式:是牌照+业务+资产。
除了新申请的情况也可以考虑收购现成带此许可证的保安公司,我司有干净无经营的保安公司转让,干净可尽调。
本条例施行前已经从事保安服务的保安员,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1年内由保安员所在单位组织培训,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试、审查合格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发给保安员证。
第五十二条 本条例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1、普通受教育程度
初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
2、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 1工作 1 年(含)以上。
(2)军队及武警部队退役义务兵。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6 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 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职业院校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高中毕业证书。
(4)军队及武警部队退役的下士士官,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1 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工:
(1)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5 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技能为培养目标的职业院校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4)军队及武警部队退役的中士士官及以上军衔获得人员,或者具有公安工作经历 5 年以上人员,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1 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三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 **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3)具有 15 年以上治安保卫、保安管理工作经历,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1 年(含)以上。
(4)具有 15 年以上公安工作经历,或者军队及武警部队具有少校军衔以上退役军人。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2)具有 25 年(含)以上公安、治安保卫、保安管理工作经历,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1 年(含)以上。
1相关职业:安全员、消防员、安全防范设计评估工程技术人员、安全防范系统安装维护员、保卫管理员、应急救援员、智能楼宇管理员、
安检员等涉及公共安全的职业,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