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典当行设立如何办理?代办流程条件?
| 更新时间 2024-11-23 08:07:00 价格 请来电询价 联系电话 13823347568 联系手机 13823347568 联系人 邓先生 立即询价 |
邓生认为一般更具客户的具体实际情况来看,比如说股东的的实力,企业在当地的经营年限并且没有诉讼和负债等等,一系列的指标,目前我们有一家深圳的典当行转让,有需要的企业主随时电话联系邓生了解详细资料,目前这家典当行成立满三年,干净无经营,有实力的企业主可以考虑收。
典当公司注册流程:
1.根据各地相应经济指标等确定调控总量和材料上报时间;
2.向当地监管审批单位报送典当申请材料;
3.对于符合要求的典当行注册申请,予以下发批复;
3.相关部门成立典当行联合审批工作小组对上报材料进行复核;
4.申请企业持批复和典当经营许可证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5.颁发《典当经营许可证》;
6.在获得典当行许可证十五日内向所在地的公安机关领取特种行业许可证;
7.到工商行政管理单位领取营业执照;
8.领取营业执照后,可以在申请经营范围内开展典当业务;
9.代办办理申请注册典当行或者转让的都可以联系邓生。
典当行股东详细解构:
(一)典当行必须有两个以上法人股东,且法人股相对控股;法人股东合计持股比例占全部股份1/2以上,或者大股东是法人股东且持股比例占全部股份的1/3以上,单个自然人不能为控股股东。
(二)法人股东不能是一人有限公司,应连续经营三年以上,近两个年度连续盈利,且盈利额与税收缴纳相一致;法人股东之间不存在资产连带关系;法人股东注册地应在当地;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及其直系亲属均不能为典当行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为居住在中国境内年满18岁以上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且无直系亲属关系,无犯罪记录。
(三)法人股东上一年度末权益性投资余额加上本次对典当行的投资额不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50%,其中,担保类企业权益投资余额加上本次对典当行的投资额不超过净资产的20%;净资产不低于资产总额的50%,其中房地产开发、投资类企业需净资产不低于资产总额的80%;本次对典当行的出资额,不高于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差额;法人股东一年内未增资或增资前已具备投资典当行的出资能力。
(四)在整个典当行牌照办理的过程当中,建议大家好能够选择一些实业公司,如果本身是电子产品制造企业或者是工贸公司的话,那么这一部分的公司本身就是实业公司,相对来讲在办理的过程当中更加容易通过。
典当行办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典当行章程、投资协议、投资承诺;
(二).具备实际经营所需的临街商铺,符合消防验收合格;
(三)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注册实缴资本不低于1500万人民币;
(四)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办理业务必需的设施;
(五)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
(六)有两个以上法人股东,且法人股相对控股;
(七)有需要代办典当或者收购现成的典当行可以找深圳邓生合作专业靠谱;
(八)两家成立满三年以上的企业,且近三年企业的盈利、纳税状况均满足要求;
(九)股东个人资信状况良好,拟定股东的财务状况材料及其出资的承诺文件
(十)符合本办法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的治安管理要求;
(十一)符合当地对典当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
典当行注册资本额为300万元;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额为500万元;从事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额为1500万元,典当行的注册资本额应当为股东实缴的货币资本,不包括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资本。
典当行可以经营下列业务:
(一)动产质押典当业务;
(二)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
(三)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
(四)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
(五)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
(六)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
邓生的团队有丰富的典当行办理经验,并且有现成典当行转让无任何不良记录,干净无经营历史,我们的优势:
1、全程服务:设计办理让客户直观感受,不担心,安全有保障;
2、价格透明:行业优势明显,办理过程中没有额外费用一站到底。
3、团队实力:十四年典当行许可证办理 服务机构,办理经验及服务质量好。
4、资料准备:信息量大,资料专业性强减少多次修改节省时间。
5、合同正规:让申请的企业放心,签订方便符合双方利益流程更安全。
6、全国资源:全国有多个城市的典当行证,已经作过调研干净,可放心合作收购。
典当行小知识
典当行与银行的区别?
1.经营范围不同:除了放款业务外,典当行还经营绝当物品的销售、鉴定评估和咨询服务,银行则另外经营存款服务、汇兑业务、代理业务等。
2.经营规模与组织形式不同:银行属于国有独资和股份制的大企业,注册资本、经营规模相当巨大,在全国大量设立分支机构。典当行属资本较小的公司,规模有限,组织形式单一。
3.放款程序及手续不同:银行实行审贷分离制度,审批程序繁琐,花费时间长;而典当行见物放款,效率高,速度快,方便灵活。
4.放款对象及特点不同:银行以大中型企业为主,金额大、期限长、对贷款用途严格限制,而典当行以中小企业和个人为主,金额小、期限短、且不过问其借款用途。
5.地位作用不同:银行在我国国民经济当中占据主导地位,是金融体系的主体部分,在调节社会资金的供给和需求当中发挥着主渠道的作用;典当行则是对整个社会融资渠道的有益补充,在经济生活中居次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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