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国内和入境旅游业务旅行社设立审批
办理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没有我么你可以代理注册)
2.设立旅行社申请书(我们制作资料)
3.经营场所佐证材料(没有场地可以提供)
4.法定代表人资料(身份信息及简历)
5.营业设施设备佐证材料(购买设备的资料)
6.经理、计调、导游人员资料说明(简历及身份信息)
7.出资人身份证(身份信息及简历)
8.告知承诺申请书(我们制作资料)
办理标准:
(一)取得企业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30万元。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出资人或旅行社拥有产权,或者租用且租期从提交完整申请资料之日起不少于1年的营业用房,能够满足业务经营的需要。
(三)有必要的营业设施:有传真机、复印机、2部以上直线固定电话等办公设备;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
(四)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
旅行社注销备案 我要开办旅行社分社
旅行社分社注销备案 旅行社分社设立备案
旅行社分社变更备案 旅行社变更名称备案
旅行社变更经营场所备案 旅行社变更出资人备案
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许可 我要变更旅行社法定代表人
旅行社变更法定代表人备案
此外,将《旅游法》作为《办法》的制定和处罚依据;根据《旅游法》规定,将“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修改为“旅游主管部门”,“接待社”修改为“地接社”,同时,对个别条文的文字作了修改。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条 根据《旅行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条例》第二条所称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提供的相关旅游服务,主要包括:
(一)安排交通服务;
(二)安排住宿服务;
(三)安排餐饮服务;
(四)安排观光游览、休闲度假等服务;
(五)导游、领队服务;
(六)旅游咨询、旅游活动设计服务。
旅行社还可以接受委托,提供下列旅游服务:
(一)接受旅游者的委托,代订交通客票、代订住宿和代办出境、入境、签证手续等;
(二)接受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委托,为其差旅、考察、会议、展览等公务活动,代办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事务;
(三)接受企业委托,为其各类商务活动、奖励旅游等,代办交通、住宿、餐饮、会务、观光游览、休闲度假等事务;
(四)其他旅游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