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除实施申请人承诺制的小餐饮及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之外的食品经营者)
(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除实施申请人承诺制的小餐饮外的食品经营者))
1.(仅深圳适用)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2.各功能区间布局图和操作流程图
3.与挂钩生产单位的合作协议(合同),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等有效的许可证明材料
4.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式方法的书面材料
5.经办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申请的,需提交委托书
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实施申请人承诺制的小餐饮)
(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实行申请人承诺制的微小餐饮))
2. 微小餐饮申请食品经营许可承诺书
3. 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实行申请人承诺制的大型连锁食品经营单位))
2.大型连锁食品经营单位申请食品经营许可承诺书
3.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4.从事制售类许可项目的,须提交《经营场所各功能区布局流程图与操作流程图》
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 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
食品经营许可证补发 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首次备案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变更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注销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核发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变更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延续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注销
问:哪些人员不能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
答:被吊销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许可申请人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被许可人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
问:食品生产企业使用的检验设备有什么要求?
答:企业使用的检验设备必须经检定、校准合格后在有效期内使用。
问:食品生产企业单元产品增加品种是否要申报?
答:需要。如果是在增加新品种的同时,增加了新的生产线或生产条件发生了变化,应进行现场审查
问:食品标签是否需要办理产品标识备案?
答:目前尚未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食品标识必须经过备案。如果企业想确定自己食品标识的合法性或合理性,可自行向相关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标识标签的检验。